资不抵债又一水泥企业破产清算!

发表时间: 2024-10-27 13:22:35 来源:新闻中心

  日前,全国企业破产重组案子信息网发布吉林省吉林市中级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现,吉化集团吉林市化钢水泥厂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款而且资不抵债为由,向法院请求对该公司做破产清算。

  据吉林省吉林市中级法院查明: 吉化集团吉林市化钢水泥厂成立于1981年1月9日,挂号机关吉林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公司住所地坐落吉林市龙潭区合肥路三号,企业类型为集体所有制,公司法建代表人赵国强,注册资本10,995, 000.00元。公司经营规模:水泥制作、企业管理。该企业来供给的审计组织所作的审计报告显现,到2021年7月31日,吉化集团君林市化钢水泥广财物账面总额为25, 944, 703.37元,负债账面总额为44,918, 222.18元。公司已中止生产经营。



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