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教导关键:沟槽、基坑开挖安全监理操控要求

发表时间: 2024-10-02 02:41:23 来源:产品中心

  1.土方开挖前,主管施工技能人员有必要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能交底,并构成文件。交底应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2.开挖前应对地上障碍物妥善处理,对地下管线应按规则进行拆改或做出符号。

  4.地层中有水时,应先将水位降至沟槽、基坑底规划高程50cm以下,方可开挖。

  6.挖土时应按施工规划规则的断面开挖。当土质产生显着的改变边坡或许失稳时,一定要采纳维护边坡安稳的办法后,方可持续开挖。

  7.开挖土方不得扰动天然地基。因为条件约束,施工中有几率产生扰动时,应在开挖前与规划、建造(监理)单位研讨处理处理办法,并按规划规则处理。

  9.当地质条件杰出,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开挖基面50cm以下,槽深在5m以内,槽边无荷载时。

  10.当沟槽、基坑附近建(构)筑物时,应在施工前对建(构)筑物结构能够进行安全验算,承认契合安全要求。需加固时,应恪守有关安全规则。

  12.开挖中对沟槽、基坑影响区域内的已建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应采纳维护的办法,并常常维护,坚持无缺。

  14.施工中发现危险物、文物和其他不明物时,有必要中止作业,维护现场,不得随意搬动、敲击,并按有关安全规则处理。

  16.选用混凝土灌注桩、碎石压浆桩、旋喷桩等结构支护的沟槽或基坑,应先支护,待支护结构到达规划规则强度后方可开挖。

  (1)禁止挖掘机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挖土,需在线路一侧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承认现场有关安全规则。

  (2)在距直埋缆线m规模内有必要人工开挖,禁止机械开挖,并聘请办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

  (3)在各类管道1m规模内应人工开挖,不得机械开挖,并宜聘请办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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